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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车载便民法庭”开进城口县蓼子乡桃园社区,庙坝人民法庭在当事人家门口开庭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便民法庭车一侧,液晶显示屏直播了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并展示法庭审理笔录的全部内容。
市人大代表胥力、王姣,县政协委员周朝辉,村委干部及当地群众旁听了庭审。 2013年,原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口支行与借款人王某某签订《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借据》,约定王某某向原告申请贷款,原告依约向王某某发放了贷款,到期后,王某某未能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经原告催收后王某某仍未归还借款,原告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
经过井然有序的庭审,双方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后,承办法官抓住症结点,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原告愿意再给被告足够长的宽限期,最终成功调解。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及市人大代表向群众进行了现场普法,讲解了向金融机构借款应当注意的事项,提醒大家借款后一定要及时偿还借款等事项,并一一解答了群众的提问。
据悉,城口法院将于2022年购置“车载便民法庭”,立足工作实际,把群众“家门口法庭”利用好,充分发挥其便捷、灵活、高效的优势,切实把司法服务送到人民群众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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