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文明办《关于开展重庆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表彰的通知》(渝人社〔2021〕305号),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文明办联合开展了重庆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工作。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重庆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12月15日—21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向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信函、电话、来访,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锐,联系电话:023-63899237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
联系人:闫文举,联系电话:023-88979859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1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