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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2〕9号)精神,结合城口教育实际,现将城口县2022年招生政策公告如下。本县户籍的幼儿、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初中阶段适龄学生;非本县户籍且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学生。(一)依法入学原则。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区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二)就近免试原则。本县户籍的幼儿、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初中阶段适龄学生按县教委划定的服务范围到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三)对口入学原则。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四)规范公平原则。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城区幼儿园(示范幼儿园、复兴幼儿园、葛城托幼所、阳光幼儿园、崇扬幼儿园、任河小学幼儿园、示范幼儿园星辰分园、星光幼儿园)招生,均在意向就读学校现场报名。 凡户籍在我县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材料选择对口小学、初中申报办理入学,对口学校审核确认签字后将佐证资料上传至报名网,报教委备案。 城口县小学划片招生范围见附件1,城口县初中学校招生范围见附件2,城口县城区幼儿园招生范围见附件3。城口中学和重师城口附中的初一年级招生,按照学生本人申报志愿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原则招生(实行学生本人志愿优先原则,如果学生报名数超过了该校招生计划数,由该校组织实行电脑派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符合以下ABC三种类型的随迁子女可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进行现场报名,经所在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审核确认签字后将佐证资料上传至报名网,报教委备案。 我县对户籍未在辖区内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读分为A、B、C三种类型。 A类:购房户(截至2022年8月31日,购房并入住满一年)。 B类:经商、办企业人员(有居住证,有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和个体经营户执照,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一年且在继续经营)。 C类:务工人员(有居住证,有合法的务工工作证明,有工资领取花名册或有效工资证明,截至2022年8月31日,务工满一年)。 现役军人(指在我县县中队服役的军人)、公安英模、烈士、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外聘专家、正常工作调动的工作人员,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家长可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进行现场报名,经所在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审核确认签字后将佐证资料上传至报名网。 五、其他 1.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本县户籍在外读书现返回原籍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监护人持户口本原件直接到户籍对口学校报名就读。对户籍在本辖区,但辖区内学校出现大班额无法继续接收的转校生,原则上到有学位空缺的就近学校就读。对符合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城入学条件的转校生,到有学位空缺的就近学校就读。 3.具体办法及报名时间以各校2022年秋季学生入学报名方案为准。 附件:1.城口县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2.城口县初中学校招生范围 3.城口县城区幼儿园招生范围 4.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验审材料
附件1 城口县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序号 | 学校 | 划片区域 | 备注 | 1 | 实验小学 | 户籍在葛城街道土城社区、梧桐社区、凤凰社区、东方红社区、桂花井社区、棉沙村、庙垭村的适龄儿童 |
| 2 | 复兴小学 (中心校) | 户籍在复兴街道太和社区、友谊社区、红坪村、茅坪社区的适龄儿童 |
| 3 | 复兴柿坪小学 | 户籍在复兴街道柿坪村、阳坪村的适龄儿童 |
| 4 | 任河小学 | 户籍在复兴街道和平社区的适龄儿童 |
| 5 | 实验小学 任河小学 | 户籍在葛城街道滨河社区、柳杨社区、东方红二村的适龄儿童 | 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则由该校对报名该校的划片学生实行电脑派位 | 6 | 高燕一小 | 户籍在高燕镇长田村、青山村、泰山社区、大元社区、来凤村、五峰村、河岸村、平原村的适龄儿童 |
| 7 | 高燕二小 | 户籍在高燕镇国丰村、西沟村、星光村、红军村、新军村、凉桥村的适龄儿童 |
| 8 | 龙田小学 | 户籍在龙田乡的适龄儿童 |
| 9 | 北屏小学 | 户籍在北屏乡的适龄儿童 |
| 10 | 高观学校 (小学部) | 户籍在高观镇的适龄儿童 |
| 11 | 巴山学校 (小学部) | 户籍在元坝村、民生村、立新村、巴山社区的适龄儿童 |
| 12 | 巴山二小 | 户籍在巴山镇联盟村、努力村、坪上村、龙王村、黄溪村、农民村、新岭村的适龄儿童 |
| 13 | 修齐一小 | 户籍在修齐镇石景社区、花坪村、茶丰村、白果村、岚山村、仁桥村、兴华村、大兴村的适龄儿童户籍的适龄儿童 |
| 14 | 修齐二小 | 户籍在修齐镇香坪村、家园村、枇杷村、东河村的适龄儿童 |
| 15 | 庙坝一小 | 户籍在庙坝镇庙坝社区、庙坝村、石兴村、关内村、红岩村、天堡村的适龄儿童 |
| 16 | 庙坝二小 | 户籍在庙坝镇排山村、南坪村、罗江村、兴旺村、香溪村的适龄儿童 |
| 17 | 明通小学 | 户籍在明通镇的适龄儿童 |
| 18 | 红军小学 | 户籍在坪坝镇的适龄儿童 |
| 19 | 东安小学 | 户籍在东安镇的适龄儿童 |
| 20 | 咸宜小学 | 户籍在咸宜镇的适龄儿童 |
| 21 | 高楠小学 | 户籍在高楠镇的适龄儿童 |
| 22 | 岚天小学 | 户籍在岚天乡的适龄儿童 |
| 23 | 河鱼小学 | 户籍在河鱼乡的适龄儿童 |
| 24 | 厚坪小学 | 户籍在厚坪乡的适龄儿童 |
| 25 | 治平小学 | 户籍在治平乡的适龄儿童 |
| 26 | 明中小学 | 户籍在明中乡的适龄儿童 |
| 27 | 蓼子一小 | 户籍在蓼子乡梨坪村、长元村、长湾村、明安村、天池村、骑龙村、兴合社区的适龄儿童 |
| 28 | 蓼子二小 | 户籍在蓼子乡桃园社区、新开村、金寨村、当阳村、茶林村、穴沱村的适龄儿童 |
| 29 | 鸡鸣小学 | 户籍在鸡鸣乡的适龄儿童 |
| 30 | 周溪小学 | 户籍在周溪乡的适龄儿童 |
| 31 | 双河小学 | 户籍在双河乡的适龄儿童 |
| 32 | 沿河小学 | 户籍在沿河乡的适龄儿童 |
| 33 | 左岚一小 | 户籍在左岚乡幸福村、大坝村、齐心村的适龄儿童 |
| 34 | 左岚二小 | 户籍在左岚乡东风村,左岸村,胜利村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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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城口县初中学校招生范围 序号 | 学校 | 划片区域 | 备注 | 1 | | 户籍在葛城街道、复兴街道、高燕镇、龙田乡、北屏乡的适龄学生及辖区内学校小学毕业生 | 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则由该校对报名该校的划片学生实行电脑派位 | 2 | | 户籍在巴山镇、高楠镇、左岚乡的适龄学生及辖区内学校小学毕业生 |
| 3 | 坪坝中学 | 户籍在坪坝镇、沿河乡的适龄学生及辖区内学校小学毕业生 |
| 4 | 明通中学 | 户籍在明通镇、咸宜镇、鸡鸣乡、周溪乡、蓼子乡、明中乡的适龄学生及辖区内学校小学毕业生 |
| 5 | 修齐中学 | 户籍在修齐镇、厚坪乡、治平乡、岚天乡的适龄学生及辖区内学校小学毕业生 |
| 6 | 庙坝中学 | 户籍在庙坝镇、双河乡的适龄学生及辖区内学校小学毕业生 |
| 7 | 高观学校 | 户籍在高观镇、东安镇、河鱼乡的适龄学生及辖区内学校小学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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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城口县城区幼儿园招生范围 序号 | 学校 | 划片区域 | 备注 | 1 | | | 在招收招生范围内后仍有空缺学位,可招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儿入园(小区幼儿园先小区,后辖区,再流动)。 | 2 | 复兴幼儿园 | | 3 | 示范幼儿园(星辰分园) | 主要招收户籍在葛城街道的幼儿 | 4 | 任河小学幼儿园 | 主要招收户籍在复兴街道的幼儿 | 5 | 葛城托幼所 | 主要招收户籍在葛城街道的幼儿 | 6 | 阳光幼儿园 | 主要招收阳光水岸小区内幼儿 | 7 | 崇扬幼儿园 | 主要招收逸城国际小区内幼儿 | 8 | 星光幼儿园 | 主要招收美都香榭小区内幼儿 |
附件4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验审材料 类别 | 证件材料 | 要 求 | A类 | 购房有 房产证 | 房产证、户口本 | 1.房产证与户口本相吻合,且在2022年8月31日前入住满一年。 2.水、电、气等发票姓名与户主姓名一致,提供截止2022年8月31日前至少满一年的有效票据至少2样。 | 购房有正规购房合同 | 购房合同、户口本、房管局备案登记表 | 1.购房合同、住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表与户口本相吻合,且在2022年8月31日前入住满一年。 2.水、电、气等发票姓名与户主姓名一致,提供截止2022年8月31日前至少满一年的有效票据至少2样。 | 购房无正规合同 | 居住证,购房合同,户口本,水、电、气发票 | 1.居住证,购房合同与户口本相吻合,且在2022年8月31日前入住满一年。 2.水、电、气等发票姓名与户主姓名一致,提供截止2022年8月31日前至少满一年的有效票据至少2样。 | B类 | 开办公司、企业 | 居住证、公司执照、企业法人证、户口本 | 1.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截止2022年8月31日满至少一年。 2.执照办理时间截止2022年8月31日满一年且实际经营的。 | 个体经商 | 居住证、营业执照、户口本 | 1.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截止2022年8月31日满至少一年。 2.执照办理时间截止2022年8月31日满一年且实际经营的。 | C类 | 进城务工 | 居住证、工作证明、户口本、工资领取花名册或有效工资证明 | 1.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工作证明,截止2022年8月31日满至少一年。 2.工资领取花名册或有效的工资领取证明,截止2022年8月31日满至少一年。 |
备注:居住证指县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的法定证明,居住证办理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至少满一年。 来源:城口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