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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城口县公安局持续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依托河库警长制,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辖区非法捕捞犯罪行为,全力保护我县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但个别不法分子为满足一己之私,罔顾法律法规顶风作案。对此,城口县公安局立足辖区实际,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作案人员隐蔽性高、流动性强等特点,加强部门联动协作,科学合理布置警力,广泛发动群众,对辖区非法捕捞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4月以来,连续破获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4月7日9时许,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龙田乡一处偏僻的小河沟内有一男子疑似开展非法捕捞行为,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由于事发地点路面崎岖,人烟稀少,直接翻越前往容易暴露民警行踪,致嫌疑人逃跑。于是侦查民警请求无人机协助取证。在无人机拍摄的证据下,河沟内男子的行为被拍的“一清二楚”,确认作案行为后,民警将嫌疑人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根据嫌疑人交代,从前天下午18时,其在河沟内安装“粘网”,到被抓获当天下午17时,期间共捕获渔获物123尾。经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对所查获的野生鱼类出具了渔获物种类的认定意见,认定渔获物系多鳞白甲鱼,俗称“磚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城口县公安局已将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6月22日11时许,王某术、王某武、赵某图三名男子在修齐镇东河村任河流域使用钢钎、渔网等捕鱼工具合伙非法捕鱼时,被城口县公安局修齐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获捕鱼时所使用的钢钎、渔网等工具,渔获物五尾。
当日中午,民警在侦办王某术、王某武、赵某图三名男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过程中,来到赵某图家中进行搜查,在其家中阳台和卧室中发现大量正在晾晒的疑似多种珍稀野生鱼类以及捕鱼用的渔网,民警现场扣押渔获物161尾,渔网11副。经城口县农业农村委认定,赵某图家中搜查出来的渔获物为多鳞白甲鱼鱼干和其他种类野生鱼鱼干。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6月22日18时许,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坪坝镇瓦房村青龙嘴(小地名)附近的河内安装捕鱼工具。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朱某勇、朱某国二人正在河中安放的渔网上取鱼,在民警的努力下成功将逃跑的二人抓获并带至捕鱼现场指认。民警在现场扣押二人捕鱼所使用单层刺网一副、塑料桶一个,捕获的各种鱼类十一尾。在农业农村委认定,二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为“白板”(学名宽鳍鱲)。目前,该起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当前,全市公安机关正在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为此,城口公安为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做出多种尝试,大力发动群众力量,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河道生态治理;不断丰富巡控手段,向科技借警力,采用无人机巡逻,提高巡河效率。通过狠抓宣传、精准打击,强力震慑非法捕捞行为。城口公安在此提醒,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为维护渔业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广大市民朋友应当自觉抵制食用长江野生鱼,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让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不法分子有利可图。同时,警方也鼓励广大市民朋友提供线索,提醒“野味吃货们”,切勿以身试法。. h# P* {8 ?( ?/ J: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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