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口县分中心获悉,自重庆市全面试点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以来,截至10月13日,我县灵活就业人员累计开户435人,实缴285人,缴存金额累计达489.4万元。
据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政策极大地扩大了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只要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人员,如外卖员、个体商贩、家政服务人员等均可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无户籍地、户籍性质限制。
“听说像我们这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我得到这个消息,第一时间选择了其中的一项缴存方式,一次性缴存43750元,存满两年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0万,我觉得这项政策很好。”市民阳灏说。
据悉,近期,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包括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放宽、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市公积金城口县分中心业务科科长杨姗表示,这些政策不仅支持了缴存职工的刚性住房需求,而且支持了改善性住房需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公积金相关政策,市民可关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