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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公安局办理谢某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谢某某被骗资金转入个人账户6230664435017653710(账户名:朱晓伟,开户行: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城口县公安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谢某某,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城口县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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