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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你们了,法官!这几年一直没能出去打工,正愁两个孩子下一学年的生活费和学费,这下我都不用愁了。”近日,城口县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
据悉,申请人庞某与被执行人夏某于2021年6月经本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共同生育的两名子女均由庞某直接抚养,被执行人夏某自2021年6月起,每月支付两名子女抚养费各500元直至两名子女分别年满十八周岁止。因夏某未能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庞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经多方打听得知被执行人改嫁后一直随丈夫在修齐镇兴华村的老山上养猪,本院执行干警秦文平、来君遂驱车前往找人。 山路崎岖陡峭,山间云雾缭绕,经2个小时的行驶,执行人员在通往其养猪场路上遇到了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称其因疫情原因未能外出务工,没有能力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执行人员又找到夏某的丈夫,劝其代为履行义务,在征求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表示可以用其饲养的生猪抵债,但双方却因生猪市场价格和运输成本承担等问题争执不下。执行人员又从当前市场行情、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等因素劝导被执行人丈夫代为履行义务,最终被执行人丈夫以另作他用的钱款当场代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了抚养费,本案申请执行标的全部得以实现。 近年来,城口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加大财产处置力度,用足用活拘留、限高失信、拒执罪移送等强制执行措施,跋山涉水、攻坚克难,努力将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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