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信息管理员2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视为应届毕业生),以及我县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含监测户)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退役军人等。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乡村振兴工作;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记录;
3.爱岗敬业,组织观念和集体意识强,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安排;
4.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5.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和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
6.比较熟练操作办公软件,电脑文档及文字编辑;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截至2023年8月18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
9.有一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要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名下有工商营业执照已就业的人员不能报名。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线上线下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2023年8月18日,工作日的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2.线下报名地点:城口县葛城街道南大街13号县乡村振兴局2楼;线上报名方式:报名者提供资料传278287702@qq.com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17783168686。
3.提供材料: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无犯罪记录证明;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资料应当真实有效,对提交虚假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名结束通过资格审查后,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及岗位需求实际择优选择录用人员。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基本知识和综合应变能力。由报名单位确定面试入围名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人员后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录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1年一签,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按照《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五、劳动报酬
按照《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个人缴纳部份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公告由城口县乡村振兴局解释。
来源:乡村振兴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