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家长朋友: 新学期即将开始,为深入贯彻落实贯彻国家“双减”政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维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现就校外培训再次向您温馨提示: 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孩子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孩子的学业成长,关键是专注课堂,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跟风,应以促进孩子能力提升为出发点,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鼓励孩子参加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清醒看待部分“自媒体”宣传内容 当前,网上教育领域部分“自媒体”存在歪曲解读政策,传播虚假有害信息,制造、贩卖教育焦虑,违规宣传、炒作涉及中高考,违规发布中小学招生信息等行为,进而骗取学生家长财物,严重侵害学生和家长利益。请大家注意甄别,正确理解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勿相信非法机构的虚假宣传,不上当受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保障自身权益 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一是看办学资质,是否有与办学场地一致的《办学许可证》,不到无经营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二看教师资质,教师资格信息应该在培训机构场所显著位置公布,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开展培训属于违规行为。三看培训时间,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节假日、休息日、国家法定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孩子线下周一到周五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四看培训合同,缴费时应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重庆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认真研读合同条款,明确收费项目、金额及退费标准和办法等。五看缴费方式,若确需参加培训,请您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在应用市场搜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进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平台,在平台上选机构、选课程、缴费用,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 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要超过5000元。平台实行“一课一消”结算,最大限度保障自身权益。
四、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若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尤其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有偿家教,从事或变相从事介绍、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开展非法宗教活动的行为,请及时向县教委(023-59222342)投诉举报或者识别二维码进入城口县“双减”随手拍平台举报。
家长朋友们,构建和谐教育环境,培养孩子全面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同行,共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23年8月31日 来源:城口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