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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早上9点30分许,城口公安交巡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坪坝镇有一辆三轮车存在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民警出警后,在坪坝镇瓦房村路段发现该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民警立即将车拦停。经核查发现,驾驶人耿某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驾驶的车辆核载人数1人,实载3人,属于违法载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耿某某实施驾驶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罚款6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组织其到木瓜口执法服务站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教育。
三轮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三轮车在行驶时,由于车速比普通自行车、行人要快,超车几率大,极易发生刮擦事故;在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拐弯掉头、乱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增加。
城口公安交巡警在此提醒
三轮车违法载人危害大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拒绝乘坐三轮车!
来源:平安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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