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家长朋友: 寒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贯彻国家“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共同营造校外培训清朗环境,现就校外培训再次向您温馨提示: 树立科学教育理念,遵循教育规律,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禀赋特质,以孩子健康成长为主要目标,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不盲从攀比,不盲目跟风报班。 参加校外培训请选择《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证照齐全的合规培训机构,并对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教师资质、培训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信息进行实地查验,拒绝参加“证照不全”“隐形变异”等违规培训。 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地、师资配备、安全管理、收费流程等未经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批,办学缺乏稳定性、持续性,培训费未纳入校外培训资金监管账户,一旦发生机构关停、卷钱跑路、服务纠纷和安全事故时,维权无从保障。 一是在缴纳培训费用前,主动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收费金额、退费标准及违约责任等,逐项逐条审阅确认,切莫轻信口头承诺,避免“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二是家长们在缴费时,应注意避免一次性缴纳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请家长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进行选课缴费,切勿把资金转入培训预收费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三是请家长务必抵制培训机构以折扣、赠送等优惠手段,怂恿家长在资金监管账户以外途径缴费或超过规定时间跨度续费,不受机构诱导使用分期贷款缴纳培训费用,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节假日、休息日、国家法定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孩子线下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教育部于10月15日起施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的;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均为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为减轻学生的校外学习负担与家庭经济负担,请您不要让孩子参加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我们诚挚提醒家长朋友,要充分认识违规培训行为存在的人身安全隐患和退费难、卷钱跑路等资金风险,要坚决抵制违法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切实保护自身利益。 若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尤其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有偿家教,从事或变相从事介绍、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开展非法宗教活动的行为,请及时向县教委(023-59222342)投诉举报或者识别二维码进入城口县“双减”随手拍平台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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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朋友们,构建和谐教育环境,培养孩子全面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让我们一起努力 ,共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来源:城口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