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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聪明”变“大麻烦”,城口一名司机故意遮挡号牌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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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9-6 21: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车辆号牌


    对于机动车来说
    犹如“身份证”
    是有效识别车辆信息的重要标志
    为躲避“电子警察”的抓拍
    个别司机“脑洞大开”
    耍小聪明


    上演各种“花式”遮挡号牌



    8月30日晚

    城口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

    在商业街沿线巡逻时发现


    一辆停放在路边的小型面包车


    车牌被人用毛巾遮挡住




    执勤民警见此情行

    立即上前对该车驾驶员进行询问

    经询问得知,该车驾驶员刘某

    将车辆违规停放在路边售卖水果


    为躲避电子监控抓拍
    竟用毛巾遮住了车牌号
    刘某本以为这样能躲避抓拍
    却没想到还是被执勤民警发现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巡警大队民警已依法对驾驶员刘某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故意遮挡、污损、涂抹机动车号牌
    不仅干扰了道路交通秩序
    也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带来了诸多风险隐患
    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
    无论如何“花样”遮挡号牌
    最后都将面临同样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安全与守法同在

    事故与违法相随

    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更不要以身试法





    END





    (来源:交巡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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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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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9-7 05:16: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重罚扣车 这种人心虚有秘密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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