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城口、法治城口,按照相关要求,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1.威胁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痞”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特别是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水利、矿产资源、河道采砂、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超限超载、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强买强卖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
6.在商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传销等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的黑恶势力;
11.在网络上威胁、恐吓、敲诈、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危及医护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就医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13.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4.其他黑恶势力。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采取当面、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如反映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无直接关系的其他问题线索,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举报方式
县扫黑办举报电话:023—59222347;举报地址:城口县北门路1号县委政法委四楼办公室。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23—59222407;举报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刑侦大队。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2312388,先按3,再按1;举报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67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来信举报: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05900;网络举报:扫描“码上举报”二维码,一键直达12388网络举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