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只喝一点”“离家很近”不会出事,但法律的红线不容触碰!今天城口警方曝光一起“二次酒驾”案件,当事人一年内两次以身试法,最终付出代价。我们用这个真实案例,再次向所有人发出警示: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2025年1月14日下午2点左右,城口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在蓼子乡梨坪村大桥附近进行路面检查,发现一名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的司机涉嫌酒后驾驶。经过酒精呼气检测,其结果为118mg/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5.9mg/100ml,已构成醉驾。 在进一步核查驾驶人身份信息时,民警惊讶地发现该男子姚某在2024年10月因无证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然而,他并未从中吸取教训,依旧心存侥幸,再次无证醉酒后驾车。 经城口县人民法院审理,姚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考虑到他在3个月内再次实施危险驾驶行为,主观恶性较大,城口县人民法院已对该男子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1000元的刑事处罚。 20mg100ml≤酒精含量<80mg100ml ️ 暂扣驾驶证6个月 + 罚款1000-2000元
️ 二次酒驾:吊销驾驶证 + 10日以下拘留 + 罚款 酒精含量≥80mg100ml ️ 刑事犯罪!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
️ 吊销驾驶证 + 5年内不得重考
️ 公职人员将面临党纪政务处分,甚至开除!
主动找代驾:聚餐前约定“清醒司机”,或酒后寻找代驾。 守法敬畏: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别让侥幸毁掉人生!城口公安交巡警将持续严查酒驾醉驾,全时段、全路段、全覆盖! 来源:平安城口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