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被执行人危某某、高某甲、高某乙系亲戚关系,三人此前合伙经营养猪场,却拖欠申请人劳务工资16万余元及某钢管租赁部30余万元租赁费。宣汉法院判决生效后,三人拒不履行义务,拒接执行人员电话,试图躲避执行。
查明三名被执行人居住在城口后,宣汉法院依据川渝司法协作机制,请求城口法院协助执行。城口法院迅速响应,充分发挥属地优势,精准摸排锁定三名被执行人藏匿地点,并组织警力与宣汉法院干警果断出击,在城口县某居民楼内,将正在用餐的三人当场控制。
面对两地法院的强大执行威慑,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案款7万余元,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承诺一周内开始履行。
此次行动是两地法院深化执行协作、推动川渝执行工作一体化建设的生动实践。城口法院将持续强化跨区域执行联动,织密执行查控网络,坚决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城口法院提醒,诚实信用是立身之本,任何抗拒执行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