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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对广大驾驶员来说 这是安全行车的前提 在如此高压严打下 仍有部分驾驶员 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 城口公安在此提醒 广大驾驶员 切忌酒后驾驶 酒驾不仅要被处罚 还会被曝光! 以下是警察蜀黍 查获的酒驾人员“名单” 看看有谁“上榜”? 车辆号牌:渝DL8***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驾驶人:冉某某
违法时间:8月4日22时许
违法地点:仁河南路往碧桂园路段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车辆号牌:渝DW6***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驾驶人:任某
违法时间:8日4日20时许
违法地点:仁河南路往碧桂园路段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准驾不符处驾驶证
处罚结果:对饮酒驾驶机动车处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准驾不符处驾驶证记9分,罚款500元。 车辆号牌:渝DP5***
车辆类型: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违法驾驶人:吉某
违法时间:8日9日22时许
违法地点:复兴街道太和一路路段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警方提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犯罪,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切勿酒后驾驶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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