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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城口这些区域禁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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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6-1-21 11: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春节将至,年味渐浓

    燃放烟花爆竹虽能增添节日喜庆

    但安全与环保更需重视

    城口印发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助力市民在欢乐中守住安全底线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城口实际,决定将县城城区设定为烟花爆竹全年禁放区域。


    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东至高坪坎公租房、殡仪馆、东部新区巴山大道、中铁十二局搅拌站;南至 G69 银百高速任河特大桥、友谊社区仙女洞桥;西至歇脚坡隧道口、和平村 2 组 50 号、和平村 3 组 11 号、任河小学、精卫中心、亿联商贸城;北至广贤垭隧道口、县城污水处理厂、龙潭河自然保护管理站。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严禁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和举报相关违法行为。对违反《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公安机关将处以罚款或治安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110(县公安局)或 59222355(县应急局)。


    (三)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模范遵守相关规定,倡导文明祭祀,带头以鲜花等方式悼念哀思,并积极引导身边人员自觉遵守禁放、禁售规定,树立绿色祭祀新风





    守住安全红线

    方能共享欢乐佳节

    请市民朋友严格遵守规定

    选择安全、环保的庆祝方式

    共同守护城口的蓝天与安宁


    来源:城口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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