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破除群众“山野小动物可随意捕捉”的错误认知,从源头防范非法捕猎、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筑牢辖区生态安全法治防线,近日,高楠镇司法所深入各村、走进农户庭院,以院坝座谈、家常宣讲、面对面答疑的形式,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律条文、典型案例和安全常识送到群众家门口、落到基层一线。 宣讲现场,普法工作人员与村民围坐交流,通过展示宣传海报、讲解知识要点,直观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小鹿、松鼠、飞鸟等常见山野动物,均属于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群众进山偶遇切勿捕捉、伤害。”针对辖区群众普遍存在的认知误区,工作人员逐一答疑解惑,精准纠正偏差认知。 “以前进山逮点野味改善伙食,大家都觉得是小事,没想到还触犯了法律!”针对村民的普遍疑问,工作人员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以案警示,通过真实判例破除群众侥幸心理。今年4月,沈阳市民杨某某在未取得狩猎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布设粘网非法捕猎,仅捕获1只国家重点保护鸟类燕雀,涉案价值300元,最终被依法收缴猎物及捕猎工具,并处2000元罚款。 工作人员重点强调,麻雀、刺猬、燕雀等群众身边随处可见的鸟兽,均已纳入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格保护。未经合法许可私自捕猎,无论数量多少、价值高低,均属于违法行为,有力地破除了群众“小事不违法、侥幸无风险”的错误观念,让大家清晰知晓“野味虽小、违法事大”。 宣讲过程中,工作人员同步普及公共安全与防疫知识,明确野生动物体表潜藏大量病菌、寄生虫,未经专业检疫私自抓捕、食用,极易感染疫病,严重威胁人身健康安全,引导群众从法治约束和生命安全双重角度,自觉抵制、主动拒食野生动物。 “原来山里这些不起眼的小动物都受法律保护,以前确实不懂这些规定,这次宣讲真是涨知识了!”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普法宣讲,有效扭转了村民的固有认知。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今后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同时,工作人员现场叮嘱广大村民,严守不捕猎、不运输、不买卖、不食用野生动物的底线,积极发挥邻里监督作用,一旦发现私设捕猎网具、偷捕倒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及时向村委会、司法所举报,携手织密群防共治防护网。 下一步,高楠镇将持续抓实基层普法工作,常态化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巡回宣传,不断拓宽普法覆盖面、提升普法精准度和实效性,以法治力量守护辖区生态资源,筑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坚实法治屏障。 来源:城口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