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波】各位记者朋友,首先,非常感谢记者朋友们长期以来对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下面,就我县开展城区电动车整治专项行动有关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近年来,我县城区电动车数量不断增加。据统计,城区电动车保有量1.1万辆,其中:电动两轮车9000余辆,电动三轮车2000余辆。随着电动车数量不断增加,电动车非法改装、违法载人、不戴头盔、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等问题频繁发生,严重影响到市民生命安全和正常城市公共秩序。仅2020年,发生在我县城区的电动车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就有3800余起,更有因电动车违反交通法规,导致人员伤亡的交通违法事件发生。同时,因部分涉案电动车无牌无证、无车辆保险,涉案驾驶人员无力承担赔偿,受害者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另外,城区还有大量的电动车违反交通法规,私自加装雨棚,影响行车稳定性、安全性;部分电动车随意占用消防通道、占用市政道路、占用盲道乱停乱放,影响城市公共秩序,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我们作了大量的调研,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召集了县级相关部门、葛城街道、复兴街道、物流企业、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代表、居民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各方都认为整治工作十分必要、迫在眉睫。初步方案形成后,我们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召开专题座谈会,进一步听取意见和建议,完善工作方案。在专项整治方案修改完善后,我们又在葛城街道土城社区召集了葛城街道、复兴街道的城市社区负责人、部分居民代表和电动车车主,充分征求意见建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市经济信息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本次城区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关于两轮电动车的整治。对两轮电动车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重点整治无牌无证、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私装雨棚、占用消防通道、占用盲道、不在规定区域内停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也就是说,两轮电动车在遵守交通法规前提下,仍然可以在城区正常行驶,不限行。
二是关于三轮电动车的整治。采取免费核发防盗登记牌和城区限行进行管理。设立每日07:30~19:30为限行时段,自杜家坝大桥南端—北大街—东大街—职教中心路口—南大街—商业街—滨河路—广场路—仁河大桥南端—仁河一路—柿子坝大桥南端划定为限行环路,限行环路及以内为限行区域。在限行时段,三轮电动车不可以进入限行区域。在非限行时段,三轮电动车可以进入限行区域,但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机动三轮车及其他能源驱动的三轮车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残疾人专用电动三轮车、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送水送气等民生行业电动三轮车,在一定条件下不受限行管理,可以在城区通行。
三是关于四轮电动车的整治。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四轮电动车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我就先介绍这些情况。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