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人刘军(厚坪乡云峰村人)于2017年2月10日-7月期间,在城口汽车检测站旁的一幢楼房为曹天星(修齐镇茶丰村4组42号)做木工(曹天星是承包人,承包的公司的活路,工钱公司都是支付给了曹天星,由他下发给我们,我们是工人),经结算,曹天星应支付本人工资三万元,曹天星却无资金支付(我们的工资都让他给挪作私用了),并于2018年2月14日给我打了一份借条,约定在2018年农历2月付清,结果欠款到期曹天星仍旧未支付工资。
: a' s& z$ ^2 T/ W( B; m. i
3 k3 i1 @" J. _ i+ t* B
9 H) L3 [" n( K' j, A随即一纸诉状将曹天星告上法庭,经城口县人民法院调解我们双方达成协议他必须于2019年年底结清我的工资,然而至今无果。在此期间我还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却发现他没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产。其实他不是没有钱,他是把他账户上的钱都转走了,而且法院说现在法律上一套房子不可以用来强制执行用于支付工资。" m/ p1 X) V4 c' E+ B% G, N
我是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辛辛苦苦的干活,挣点血汗钱,这么多年拿不到,想起就很伤心。城口的父老乡亲们,希望你们可以帮帮我,看看你们周围有没有认识曹天星这个人的,我只有知道他有其他财产,才能要回我多年的血汗钱,给我提供点线索,万分感谢!/ O+ Y1 e' y# O6 g4 _6 k
本人电话:15870571376,请有线索的朋友联系我!
( D$ D5 X, w! a7 j! m法院调解书如下
5 x9 S) H& _4 t6 O- g8 @0 y( T, _6 r; l" ~ k
4 y+ `( H$ C% z" v# t8 ~2 X& X- D! t; t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