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2月以来,历经三次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7日表决通过了出口管制法。出口管制法包括五章49条,从管制政策、管制清单和管制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出口管制法明确,出口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十万元的,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相关管制物项出口经营资格:
(一)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
(二)超出出口许可证件规定的许可范围出口管制物项;
(三)出口禁止出口的管制物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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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http://www.gov.cn/xinwen/2020-10/18/content_55521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