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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城口正式开启城区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 县公安局、县住建委、县交通局联合 开展城区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着力解决电动车闯禁 闯红灯、逆行、非法营运 不戴头盔和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问题 改善交通秩序 提升城市形象
今天(12月10日) 参勤各部门在城区设置固定劝导岗4个、巡逻劝导岗2个,对违规行为进行劝告,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期间,多名县领导深入现场督促指导,民警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共劝导闯禁三轮车167辆,劝导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1000余起,处罚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202起。 对两轮电动车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重点整治无牌无证、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私装雨棚、占用消防通道、占用盲道、不在规定区域内停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也就是说,两轮电动车在遵守交通法规前提下,仍然可以在城区正常行驶,不限行。那么情况到底怎么样? 一起来看看~
采取免费核发防盗登记牌和城区限行进行管理。设立每日07:30~19:30为限行时段,自杜家坝大桥南端—北大街—东大街—职教中心路口—南大街—商业街—滨河路—广场路—仁河大桥南端—仁河一路—柿子坝大桥南端划定为限行环路,限行环路及以内为限行区域。在限行时段,三轮电动车不可以进入限行区域。在非限行时段,三轮电动车可以进入限行区域,但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机动三轮车及其他能源驱动的三轮车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残疾人专用电动三轮车、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送水送气等民生行业电动三轮车,在一定条件下不受限行管理,可以在城区通行。 同时,对四轮电动车也开展了专项整治,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四轮电动车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一个月的专项整治 城市环境明显提升
乱停乱放明显改善 城区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 请广大驾驶员 安全文明驾驶 遵守交通法规 切莫以身试法 来源:城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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