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2月至2020年6月,被告人肖某某等人联合出资成立四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多个写字楼内租赁办公场地,冒充“老中医”售卖假鼻炎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为了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赢得被害人信任,被告人搭建中医馆场景,派人扮演患者赠送锦旗,营造宣传效果。
此外,被告人为扩大规模,大肆招聘业务员,借助网络通讯平台,诱骗被害人添加微信号,冒充“老中医”一对一诊疗,并以几百元至千元不等的价格向被害人销售假鼻炎药。期间,共诈骗被害人1万余人,诈骗金额近270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某等8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实施电信诈骗,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区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等,依法判处主犯肖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80万元,另外7名被告人被判处十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记者获悉,由于该犯罪团伙成员多、被害人人数多、涉案金额大,万州区人民法院对该犯罪团伙成员进行分案审理。此前,该犯罪团伙的另外4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