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记者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3月15日是第39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城口法院联合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在县城步行街开展法治宣传,吸引当地居民纷纷前来了解咨询消费维权相关法律知识,向群众发放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全民反诈等宣传手册近千份。 据介绍,为彰显打击惩治侵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典型成果,在活动开展前,城口法院按照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的相关规定,对历年来侵犯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中所涉物品进行逐一清点、核对、拍照、登记,对不具物证保管意义、易腐坏变质不便长期保存的假冒伪劣物品及作案工具打包封存,统一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销毁。共计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销售假药案中52种近600盒(瓶)假药及假冒伪劣商品包装、宣传海报数百份,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中假蜂蜜若干。 活动现场,当地群众积极踊跃参与,有的向法院干警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的结合自己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消费纠纷,面对面请求干警释疑解惑、支招如何维权。居民们通过参与此次法治宣传,看到了司法机关严格依法严惩侵犯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心。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城口法院共计审结侵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9件70人,其中生产、销售假药24件39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12件26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1件3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1件1人,销售伪劣产品1件1人。城口法院充分利用禁止令、财产刑等刑罚手段,加大犯罪成本,消除犯罪分子从犯罪中获利的余地,限制及至剥夺再犯罪动机和能力。 城口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药品安全关涉民生,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法院将严格贯彻落实我国关于从严惩处侵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立法精神,准确把握、认定侵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定罪量刑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力打击犯罪,共同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确保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心和信任。 来源:上游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