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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食堂 不得对外承包
: {1 f; D; q0 `5 } 重庆10229个学校食堂 实施“明厨亮灶”: J( z/ ^% h e& `2 t6 x, e# P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食堂(伙房)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昨日,记者从重庆市教委获悉,我市各中小学幼儿园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不得营利、不得对外承包的规定,目前,全市共有学校食堂10297个,其中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9902个;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的共10229个,其中35个区县已实现全覆盖。全市中小学食堂承包或变相承包整改到位69个,整改到位率84.14%。2 E) ]- P& X( F# s2 S+ L! }# q5 {' l
《通知》要求,要按照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伙房)从业人员。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劳务派遣等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学校食堂(伙房)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学校食堂(伙房)应当做到明厨亮灶。 w- Q% w J$ o: X2 S8 }
对此,重庆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11月,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学校食堂不得营利、不得对外承包、变相承包或委托经营的要求。不仅如此,市教委还督促学校落实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全面推行“明厨亮灶”。; I2 W% A( G1 \: N; w1 A2 H
来源:(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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