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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 e @6 H) o ]公共体育场馆经营业主:按照《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公共体育场馆恢复开放的指导意见》(渝体〔2020〕70号)要求,征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开放全县部分公共体育场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室外健身场所、通风良好的室内健身场馆从即日起恢复开放。不能戴口罩开展的游泳等项目的公共体育场馆暂缓开放。二、恢复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必须严格落实健身群众戴口罩,测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并做好防护监管和疫情宣传工作。三、恢复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要紧密结合场馆实际情况以及健身项目要求,适时科学合理调控,限制参加人数,避免人员聚集扎堆。四、恢复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制定防控应急预案,确保遇有情况能及时有效妥善处理。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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